按照国家“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总体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
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
核评估。
为便于全体师生理解、把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精
髓要义,更好的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打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
等学校教学质量文化,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合教务处将陆续推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与大家分享,欢
迎大家持续关注。
《自评报告》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自评报告》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
客观状态,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还可以看出学校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是否
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
《自评报告》的撰写是建立在学校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
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
《自评报告》的形成,需经过学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反复修改完善,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
《自评报告》要重点阐述学校是 “怎么说的” “怎么做的” “做得怎么样” “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
“改进效果如何” 等等。
高校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与
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学校简介” “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自评结果” 三部分。
“学校自评结果”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
《自评报告》中的数据应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一致,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
点不同而导致数据不一致,学校须在《自评报告》后面附简要说明。
承担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双一流”建设等项目的高校要对项目完成情况作专项总结,对
照目标任务,认真总结项目的完成情况, 对建设目标任务尚未完成的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今后工作举措和
实施计划。
学校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提供支撑《自评报告》撰写内容的相关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学资料、
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学校提供的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其中目录或索引附在《自评报告》后,并在报告中的二级审核指标
后面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便于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时查阅。
支撑材料原文电子版应提交到评估系统中,对于难以(或不便)提交到评估系统的原始支撑材料,应
分类归档保存,以便专家入校评估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