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总体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
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
核评估。
为便于全体师生理解、把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精
髓要义,更好的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打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
等学校教学质量文化,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合教务处将陆续推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与大家分享,欢
迎大家持续关注。
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
料。
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
上传至评估系统,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
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
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
存放,无需做特殊的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
虚作假。
《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不能只有结论,没有事实陈述和
证明支撑。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
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
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如校
历、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等。